河(湖)长制在贵州全面推行
2018-08-07 10:55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编辑:矿材网

 日前,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和湖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与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职责,引导和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立足不同河湖实际,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因河施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效。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相协调,对山水林田湖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河湖综合功能。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河(湖)长制作用。


 《方案》明确,在2017年底已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确保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34.3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9%、30%。八大水系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9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6%,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3%和90%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省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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