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重大涉恶案件
2018-08-07 10:02 来源:左江日报社崇左新闻网 编辑:矿材网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世根带领该院黑恶势力犯罪检察办案组深入扶绥县公安局,提前介入“7·31”重大涉恶案件。这也是市县两级检察院8月1日全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后,市检察院以专业办案组提前介入的首例重大案件。


 今年5月以来,扶绥县昌平乡木民村部分村民,以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公司)开采矿山影响木民村生态为由,非法阻挠矿山开采,先后3次聚众闯入海螺公司,要求企业支付数以亿元的“赔偿”。在此期间,木民村内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才、黄某宁等十多人组成的涉恶团伙,他们非法收集资,企图架空村“两委”组织,煽动、胁迫其他村民聚众闹事。李某才等人承诺获得“赔偿”后,给参与闹事的村民发放“出勤补助”。


 7月31日,扶绥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对李某才、黄某宁等人实施抓捕,行动中共抓获该团伙成员6名、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17名,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团伙主要成员李某才负案在逃。


 当天,警方将黄某宁等人从木民村带离时,遭到了暴力阻挠。从现场流出的一些视频中看到,道路上被设置了路障,当民警打算清理时,被人投掷石块袭击,导致多名民警受伤。在警方车队驶离木民村约两公里时,警方被200余名不法人员一路持棍棒、投掷石块追打长达4公里的路程,10多名民警、辅警先后受伤,现场也有几名村民受伤。随后,扶绥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将其中140多名阻碍民警执法公务的不法人员强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目前,受伤的民警、辅警及村民均已送到扶绥县人民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7·31”重大涉恶案件发生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8月2日下午,黄世根带领市检察院黑恶势力犯罪检察办案组深入扶绥县公安局,与该局案件专案组召开协调会议,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和指导后续侦查工作。


 协调会上,扶绥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谢耀勋汇报了案件情况及办案进展。


 黄世根听取汇报后,明确四点意见:一是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检察机关当前重大政治使命和职责要求,市检察院、扶绥县检察院都要依法坚决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对“7·31”重大涉恶案件的侦办工作。二是不折不扣,全力以赴。市检察院、扶绥县检察院要抽调精干力量指导好、办理好此案,决不能在检察环节有贻误。三是既要提高政治站位,也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要严格把握好“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政策要求,确保案件取证合法,定性准确,经得起历史考验。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请示汇报。检察办案组在审查案件时要多与公安机关沟通,把握不准的地方要及时上报市检察院,重大问题还要向政法委报告协调。


 市县两级检察院从8月1日起在全区率先全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同时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升员额检察官专业素养,所有刑检员额检察官全部划归到各专业检察办案组,成立了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等5个专业检察办案组。深入推进以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检察权配置,打造全能型专业化检察官队伍。 (吴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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