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完成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核查
2018-08-02 10:01 来源: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编辑:矿材网

 近日,由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的2017年度韶关市矿山储量动态核查工作已如期顺利完成。这次矿山储量年报核查共完成90个固体矿山(铀矿除外)储量年报核查及12个矿山储量年报的实地核查工作。


 固体矿山每年度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以下简称“年报”)是采矿权人的一项法定义务,通过对《年报》的核查,可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督促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全面到位,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自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要求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以来,市国土资源局每年度如期开展年报核查工作。2017年度的储量年报核查工作从去年12月至今年6月,在以往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集驻韶地勘单位和年报核查专家库的专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对年报编写野外数据采集、格式内容、要点重点、规范规程等进行了强调,明确年报编制和核查工作要求;二是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通过编写单位和年报提交单位的真实性承诺确保年报如实反映当年度矿山的开发利用情况;通过督查专家组的工作保证年报核查的进度和质量;通过野外现场抽查复查核查确定2017年度矿山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开采和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三是积极主动与县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配合,依据矿山储量年报反映的超层越界、超规模生产、界桩不全、边坡不规范等问题,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真实材料,保证矿政管理落实到位。经对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的核查统计,发现存在超层越界、超规模生产等问题的矿山共19个,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对年度反应出问题的矿山逐一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停产整改、退回原矿区、经济处罚等相应的整顿和处理,进一步规范全市矿产资源有序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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