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实施矿政审批“三级联审”改革
2018-07-27 09:23 来源:广西国土资源厅 编辑:矿材网

 继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制度改革后,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对该厅审批权限的矿政审批事项实施“三级联审”改革。


 该厅要求,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加快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的实施。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矿政“三级联审”系统建设,完善各项功能的技术研发、调试、运行等工作。2018年9月30日前,对矿政“三级联审”系统进行试运行,并完善相关技术功能,实现或基本实现矿政“三级联审”的目标。2018年10月份,全区全面实施矿政“三级联审”。通过改革,实现审批前置要件压缩20%以上、审批效率大幅度提升,办事群众少跑路、不跑路,降低退件率和提高服务质量的目标。


 据悉,该厅主要采取四项措施推进矿政“三级联审”改革。一是建立矿政“三级联审”审批系统。开发矿政“三级联审”审批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矿政审批“统一审批系统、统一数据平台、统一审核标准、统一办理时限”。 完善矿政“一张图”数据库。开通矿区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局使用自治区矿政“一张图”数据权限,市、县可读取、查询位于本辖区内的“一张图”信息,实现自治区、市、县共享矿政“一张图”数据。


 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和报批材料。取消部分审批事项,精简报件材料。改进市、县调查审核意见,市、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意见不再作为审批前置申报材料,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通过三级联审系统出具标准格式调查意见。


 三是优化审批流程。申请人就近交件,自治区、市、县三级均开通审批报件受理功能,申请人在审批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可就近选择通过任何一级政务窗口交件。开通矿区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局写入部分数据的权限,设置自治区、市、县统一的审核流程,实施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联审。完善转外挂起功能,对已受理的矿政审批项目,如审查中存在确需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或市县政府意见的情形,可视情况启动转外办理挂起程序,不计算审批时限。提高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置效率和质量,避免审批过程中产生滞纳等问题,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作为审批登记的前置事项。


 四是保障服务质量。通过优化完善审批系统功能,对矿业权人所有填报信息设置提醒确认、对关键信息逻辑判断等,在矿业权人制作矿业权报盘系统及自治区(市、县)政务中心使用政务系统受理2个环节进行智能核查,提高报件质量。开发短信告知服务功能,及时将审批结果自动生成相关提醒信息,及时推送给政务服务的相对人。对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通缴费管理功能。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占用费)原则上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到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级缴纳。

上一篇:广东省地质局原副局长黄伟闻被双开:涉嫌非法私藏弹药犯罪

下一篇:地震勘探等四项地质调查工作将有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