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东营市安监局了解到,因为证件超期等原因,东营14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注销。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33号)等有关规定,东营市安监局向省安监局上报了《关于注销东营市山东荣兴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东安监呈字〔2018〕8号),省安监局批复同意注销14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山东荣兴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东营广贸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市广饶县盐化工业集团总公司、胜利油田盛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胜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东营市正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家企业申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东营宏泰钻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雷铭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得顺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居正非常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营新陆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市春晖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胜利油田达森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家企业因超期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