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评估验收。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省以新建区、庐山市、贵溪市、高安市、南城县等5个县(市)为试点,探索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水流、重要湿地、国有林区等为独立登记单元,开展全要素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重点探索国家所有权和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
据了解,江西省坚持“边探索、边完善、边提升、边推进”工作思路,在解决自然资源调查、认定、确权登记技术规范,自然资源类型划分等问题基础上,注重总结提升,形成《江西省自然资源调查技术指引(试行)》、《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归类细则(试行)》等试点标准。试点工作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解决了一系列问题,为国家今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试点方法及成果具有可操作性,易复制推广,为下一步全省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树立典型示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