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破获部督“12·14”污染环境案 抓获18人
2018-05-22 09:19 来源:中国环境网 编辑:矿材网

 21日,河北邢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邢台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杨红梅在发布会上称,邢台警方历时4个多月,民警辗转河北、山东、安徽、河南、江苏5省11个市县,终于成功破获部督、省督“12·14”系列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核实非法倾倒危险废物1000余吨。


  2017年12月14日上午8时许,邢台开发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留村镇倾倒不明废物。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台装载机正在从一辆拖挂车上卸载油桶,现场堆放的油桶有200多个,从油桶中流出蓝黑色物质,空气中满是刺鼻气味,民警立即进行了阻止并将相关人员带回调查。鉴于此案倾倒危险废物数量巨大,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警方迅速成立“12.14”污染环境案专案组,展开侦查。


  2017年12月19日,专案组分成两组展开调查。一组赴山东滨州市邹平县某润滑油有限公司调查,获知该公司废渣由公司法人李某(男,26岁,山东省淄博市人)联系刘某武(男,29岁,山东省淄博市人)、岳某(男,45岁,邯郸市鸡泽县人)处理。另一组赴邯郸调查,得知岳某在邯郸某物流网站上发布配货信息,先后联系8车次,分别从山东滨州、江苏连云港运危险废物至邢台、邯郸涉县等地倾倒,运至邢台开发区的危险废物通过路某、王某、邰某、李某瘦、潘某等人寻找倾倒地点,并使用装载机进行倾倒。2018年1月初,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邰某抓获归案。


  办案民警在侦办王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发现,还有一辆货车曾3次运来危险废物,交由王某等倾倒。办案人员通过调取高速口监控等,锁定半挂货车及车主李某冲(男,29岁,邯郸市鸡泽县人)。办案人员在邯郸某地将货车车主李某冲及货车司机李某华(男,29岁,邯郸市鸡泽县人)抓获。经讯问,李某冲供述了经同乡李某法(男,49岁,邯郸市鸡泽县人)介绍,伙同李某华分3次从河南濮阳运出约200余吨废油渣,并运至邢台开发区留村镇交王某等人进行倾倒的犯罪事实。


  2018年1月,办案人员又奔赴河南濮阳进行调查,确定汤某租赁河南某特种润滑脂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加工生产润滑油,雇佣李某法负责处理废油渣。1月下旬,李某法迫于公安压力主动投案自首,供述了他将汤某润滑油加工厂的200余吨左右废油渣,分3次交由李某冲处置,并支付李某冲高额运费的犯罪事实。3月初,警方最终核实李某冲、李某华在没有危险废物运输许可和处理资质的情况下,先后将从河南濮阳、邯郸市鸡泽运出的危险废物倾倒至邢台、沧州青县和安徽亳州等地。


  经查明,李某冲从鸡泽县运出的废油渣来自某润滑油油脂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刘某智(男,37岁,邯郸市曲周县人)通过路某介绍,将该公司废油渣交由李某冲、李某华运走,李某冲、李某华将该公司及沧州市南皮县一油品加工厂的危险废物运至邢台市南和县,由王某章(男,55岁,邯郸市鸡泽县人)进行倾倒。3月中旬,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智被抓获归案。


  目前,路某、王某、李某冲等18名涉案人员已被开发区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其他涉案人员已被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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