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政府在海口市签署协议,携手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发展。
根据协议,2018年~2019年,三省区将重点从五个方面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发展:一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等先导性合作项目,构筑互联互通的城市群交通网络;二是完善城市群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包括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以及跨行政区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环境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共同加强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三是推进重大开放通道和平台建设,深化城市群海陆双向开放合作;四是积极推进产业对接融合等基础性合作项目,促进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包括全方位开展交流和沟通,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推进琼州海峡经济带规划建设,合力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等;五是加强沟通对接,积极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包括加快推进港口重点项目和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等。
据了解,北部湾城市群范围包括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广西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批复《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一年多来,三省区共同建立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合作机制,联手推动《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落实,每年进行高层会晤,确定合作项目和专题,分解落实重点事项,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由此驶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