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影响中国矿业的十大政策法规
2026-01-07 10:18 来源:中国矿业网 编辑:矿材网

2025年是中国矿业治理体系向法治化、精细化、战略化深度迈进的关键一年。国家相关部门紧扣“资源安全、绿色转型、安全底线、合规升级”四大核心,从绿色矿山动态退出机制破除“终身制”,到高纯石英矿确权破解“卡脖子”难题;从稀土总量调控筑牢战略优势,到碳市场建设促进低碳转型,再到安全生产处罚细化压实企业责任,密集出台了多项重塑行业发展逻辑、覆盖矿业开发全链条的政策法规。

  这些政策法规的发布实施,促进了我国矿业法治建设,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中国矿业报》记者与深耕矿业法律服务二十余载的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立足行业痛点与法律实务需求,聚焦政策核心要义与法律适用边界,系统筛选出2025年度影响中国矿业全局的十大政策法规(按发布时间排序),旨在为矿业企业提供合规指引,助力其在政策变革中规避风险、把握机遇,同时为矿业行业法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

  核心内容:2025年1月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自然资办函〔2025〕68号),核心是建立清晰严格的动态退出机制。该文件明确14种移出情形,涵盖重大环保安全事故、被列入异常名录、资源综合利用不达标、涉及自然保护地等关键领域;同时,规定了“地方核实建议-部组织核定-公告移出-摘牌摘帽”的标准化退出流程,确保程序规范。2025年4月28日,辽宁首钢硼铁矿因被列入异常名录,成为新规下首个被移出的矿山(自然资源部2025年第26号);2025年9月28日,朝阳煜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也被移出名录(自然资源部2025年第59号)。

  记者点评:该规定彻底打破绿色矿山“终身制”的误区,对矿业行业意义重大。此前部分矿山获称号后放松管理,“重申报、轻维护”现象突出,新规通过“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促使矿业企业持续提升环保、安全与资源利用水平。同时,维护了绿色矿山称号的“含量”,让真正符合标准的矿山发挥“标杆”作用,引导行业向绿色集约方向转型,减少资源浪费与生态破坏,为矿业绿色发展筑牢制度“屏障”,推动矿业行业从“被动达标”转向“主动升级”。

  2.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

  核心内容:2025年1月16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1号),废止2017年旧规,对地质资料“汇交-保管-服务-监管”展开全流程优化。优化汇交管理,成果资料减为各1套纸质+电子件,原始资料可择一汇交,附《汇交要件清单》杜绝额外要求,支持线上预约与分阶段汇交;拓展汇交范围,新增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生态地质报告等;提升服务能力,要求加强数字化建设,开展定制服务,平衡资料保护与公共利益;强化监管,公开汇交信息,将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衔接矿业权人管理办法。

  记者点评:此举为矿业行业发展激活了“数据金矿”,解决了地质资料“沉睡”的问题。以往资料汇交繁琐、共享难,导致重复勘查、投资浪费。而新规减轻了矿业企业的负担,提升了资料完整性与及时性,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了数据支撑,助力矿业企业优化开采方案。同时,此举推动管理从“被动催交”转向“主动守信”,线上化与信用监管提升行政效率,减少地方保护干扰。在保障国家资源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共享,既为科研机构提供研究基础,也为政府规划矿产资源提供依据,推动矿业行业向数据驱动、高效协同的方向转型。

  3.自然资源部发布高纯石英矿确立为第174号矿种的公告

核心内容:2025年4月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2025年第22号公告,经国务院批准,高纯石英矿正式成为我国第174号矿种。公告明确其定义:当前技术下经选矿提纯,二氧化硅纯度不低于99.995%(4N5),杂质与包裹体满足半导体、光伏等高新领域需求,并按应用分三级。公告指出,高纯石英是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材料,受国际供应与价格波动影响大,存在“卡脖子”风险。此次将其设为独立矿种,并纳入战略性矿产管理,将为后续勘查、开采提供法律依据。

  记者点评:这一举措为矿业与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破局。此前高纯石英未被纳入国家统一管理,资源家底不清、开发无序。新规将其提升至法定矿种高度,纳入战略矿产体系,可统筹勘查资金与规划,摸清资源储量,避免乱采滥挖。同时,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引导地勘单位、企业加大成矿理论、提纯技术研发投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加速国产化替代,保障半导体、光伏产业链安全。此外,此举为行业制定勘查规范、工业指标奠定了基础,避免标准不一导致的管理混乱,推动高纯石英产业有序发展。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

  核心内容:2025年4月1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自然资办发〔2025〕14号),细化《信访工作条例》。界定“不适用”情形,明确不予受理(如超职责范围)和不再受理(如复核终结)的信访事项,厘清职责边界;将申诉求决类细分为十七大类,为每类明确法定途径(行政复议、诉讼等)及具体法律依据;强化程序导向,引导信访人优先通过法定程序解决问题,推动“调解、仲裁、行政、司法、信访”多元纠纷机制衔接,避免诉求“空转”。

  记者点评:该文件推动矿业信访从“维稳兜底”转向“法治引领”。以往矿业信访因涉及部门多、法律关系复杂,信访人常“多头跑”,部分企业借信访干扰合规项目。新规通过清单化分类与法定途径指引,让信访人清晰维权路径,减少无效信访,提升办理效率。同时,规范矛盾解决方式,促使矿业纠纷回归法治轨道,保障合规矿山正常生产,维护市场公平。此外,多元机制可在矛盾初期化解纠纷,如矿山补偿争议通过调解解决,避免升级为群体性事件,为矿业行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助力治理能力现代化。

  5.应急管理部发布新版《矿安全规程》

  核心内容:2025年7月24日,应急管理部发布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17号),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是煤矿安全的顶层规章。强化重大灾害防治,针对瓦斯、水、火、冲击地压提出更严格的措施,如提升瓦斯抽采率、细化水害普查要求;规范新工艺应用,对智能化开采、锂电池设备、电子雷管使用明确安全标准;突出“以人为本”,细化矿工自救器配备、避灾路线设置与安全培训要求;加大惩处力度,衔接相关法律,对无证生产、数据造假等行为明确严厉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记者点评:新规程标志着煤矿安全治理进入“事前预防”新阶段,对矿业安全发展至关重要。以往安全管理多依赖事后追责,新规程从源头降低风险,如瓦斯监测与冲击地压实时监控可减少重特大事故。同时,新规程规范了智能化技术应用,避免“重技术、轻安全”导致的隐患,推动行业向智慧化安全转型。对矿工保护的细化,保障了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提升了行业凝聚力。严厉惩处措施能震慑违法企业,减少“带病作业”,避免因事故导致的矿山停产与资源浪费,既保障了煤炭这一基础能源稳定供应,也推动了煤炭行业向安全、高效、绿色方向升级。

  6.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

  核心内容:2025年7月28日,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令第71号),为《稀土管理条例》核心配套细则。该办法明确了管控范围包含稀土开采与冶炼分离,建立了“工信部牵头、多部门协同、地方落实”的垂直管理体制;年度指标由三部门拟定报国务院,再层级下达至企业,禁止转让借用;强化监管,要求企业建立产品流向台账并录入国家追溯系统,实行县至中央的层级核查与报告制度;创新奖惩,违法企业将核减下一年度指标,合规且技术先进的企业可获指标倾斜。

  记者点评:该办法推动稀土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对维护矿业战略优势意义重大。稀土是战略性矿产,此前存在滥采、低端产能过剩的问题,新规定通过总量调控将开发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避免了资源浪费与生态破坏。全程追溯杜绝“黑稀土”,维护市场秩序。奖惩机制倒逼企业提升环保与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向高端化转型。同时,保障稀土优先供应国内关键产业,减少对外依赖,在全球供应链不稳定的背景下,维护我国新能源、半导体等产业安全,增强全球产业链话语权,为“稀土强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7.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发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规则(2025)》

  核心内容:2025年8月5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自然资源部指导)发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规则(2025)》,基于国内储量分类标准与 CRIRSCO《国际模板》,实现国内外标准对接。核心原则包括“胜任人制度”,明确胜任人需具备专业资质、经验与独立性,对储量报告负责;强调透明规范,细化资源量与储量的定义、分类、估算方法及报告格式,含20个部分内容。背景上,该协会于2018年加入 CRIRSCO,规则在2020年试行版基础上经国际认可,适用于资本市场矿产储量信息披露,2026年起上市矿业企业报告需符合要求。

  记者点评:该规则为矿业国际化扫清了技术壁垒。以往国内储量标准与国际不兼容,企业海外融资需重复编制报告,成本高,新规则获国际认可后,国内报告可直接被国际资本市场接受,助力企业“走出去”与海外资本“引进来”。同时,胜任人制度与透明规范要求,减少虚假储量信息,降低投资者风险,提升资本市场对矿业的信心,吸引更多资本投入新能源、战略性矿产领域。此外,推动储量评估从“行政主导”转向“专业主导”,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与职业操守,为矿业行业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奠定基础。

  8.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核心内容:2025年8月2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为碳市场顶层设计。意见明确,2027年,强制碳市场覆盖工业主要排放行业(含煤炭、金属矿采选业),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碳市场;改革配额管理,从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引入有偿分配;丰富交易主体与产品,允许非履约主体、自然人参与,探索碳期货;衔接矿业转型,对低碳开采企业给予配额奖励,将矿山生态修复碳汇纳入绿色矿山评价,鼓励矿产产品碳足迹核算。

  记者点评:该意见以市场机制推动矿业低碳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以往,矿业碳排放成本未内部化,企业减排动力不足。在新规定下,碳价成为生产决策的关键因素。高排放企业成本增加,而低碳企业则可获得收益,这将推动企业采用绿色开采技术,例如煤矿充填开采技术。同时,自愿碳市场为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收益渠道,推动“开采-修复”一体化模式的形成。此外,配额改革与交易产品创新,为企业提供了风险管理工具,稳定了减排预期。这不仅有助于矿业适应全球“低碳贸易”趋势,减少碳关税的影响,还能提升矿产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矿业绿色发展与能源安全的协同共进。

  9.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规划管理办法》

  核心内容:2025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发改能源规〔2025〕1216号),构建“全国-区域-省级”三级能源规划体系,明确规划为矿产能源项目布局、资源配置的依据,未经批复的省级规划不得作为项目审批依据。规范全周期管理,编制实行目录清单,含发展基础、目标等核心要素,强调前期研究与专家论证;审批引入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与公平竞争审查;实施需分解年度任务、动态监测,调整需按程序申请。强化协同,要求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监管规划实施,破除地方保护。

  记者点评:该办法使能源规划迈入制度化阶段,对矿业资源的统筹具有重大意义。以往,能源规划存在“纸上画画”现象较为突出。而新规定提升了规划的权威性,确保矿产能源开发符合国家战略,例如煤炭开发向资源富集区集中,新能源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相衔接。全周期管理提升了规划的科学性,避免盲目开发与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协同衔接机制破除了地方保护,保障全国矿产资源“一盘棋”布局,例如跨区域能源通道与矿山的有效衔接。此外,该办法还为“十五五”矿业能源规划提供了遵循,有助于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矿业与能源的协同转型。

  10.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核心内容:2025年12月2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2026年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该办法明确了处罚种类含警告、罚款、没收非法采掘设备、责令关闭等;规定管辖原则,中央企业违法由市级以上应急部门管辖,责令关闭需报政府批准;规范程序,分简易(个人200元以下、企业3000元以下罚款)、普通、听证程序,要求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把关;细化执行,逾期不履行可加处罚款、拍卖财物,明确各级部门罚款备案标准,废止2007年的旧办法。

  记者点评:该办法为矿业安全生产筑牢了执法“屏障”。以往,部分矿山存在违法成本低、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新规定明确了处罚种类与程序,例如,没收采掘设备、实施高额罚款等,能有效震慑无证生产、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管辖与备案制度确保了执法的统一性,避免因地方保护导致的执法不严。同时,全过程记录与法制审核保障了执法公正,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任性执法”。此外,该办法还推动矿山企业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减少事故发生,既保障了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矿业的生产秩序,为矿业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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