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署!建筑垃圾治理再升级!2027年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
2025-06-12 11:21 来源:国务院、住建部、中国建设报 编辑:矿材网

 到202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目前,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高达20多亿吨,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超过30亿吨,部分建筑垃圾缺少利用处置空间,违法违规倾倒问题仍时有发生。


 为深入推进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对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各个环节,提出具体管理要求。


 《意见》提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意见》明确,各地要加快推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利用现有资渠道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并加大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力度,确保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建筑垃圾治理新政的出台,与砂石行业发展紧密相关。此次《意见》提出的资源化率目标,或将促使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加速进入市场,为砂石行业注入“绿色血液”。同时,政策推动下的技术研发与标准完善,也将推动行业向绿色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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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当前,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减量效果不明显,施工现场管理有待加强,装修垃圾投放、收运管理也有待进一步规范。《意见》提出,各地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和全装修交付,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实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建筑拆除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并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收运管理要求,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


二是强化运输监管。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存在“小、散、乱”现象、运输车辆缺乏监管设备、违法运输时有发生等问题,《意见》明确,各地要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北斗卫星定位、密闭装置、安全配置、数据传输等技术监管要求,引导运输单位合理配置运力,强化运输行为监管,依法吊销严重违法运输单位处置核准证,促进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规范末端处置。当前,一些地方没有统筹安排建筑垃圾各类设施建设用地,造成项目用地落实难;同时,各地普遍没有临时贮存场地的用地支持政策,造成建筑垃圾中转难。对此,《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按期完成规划内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并结合实际支持设置临时利用、贮存设施,确定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固定去处。


四是推进资源化利用。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还不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与原生材料相比在价格上尚缺乏优势。为鼓励资源化利用,《意见》提出,各地要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鼓励推行建筑垃圾收运、利用一体化运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认证,健全产品应用标准规范,畅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建筑材料、路基材料等应用渠道,明确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范围、使用部位等要求,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是实施全过程监管。从前期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看,部分地方排查整治仍存在盲区,全过程监管手段仍有不足。对此,《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巡查体系,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建设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建筑垃圾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效实施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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