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监管退运一批有害元素超标进口铜精矿,重量2.17万吨。
这批铜精矿经烟台口岸申报进口。根据风险布控指令,海关关员对其开展放射性监测、固体废物风险排查、取样送检等工作。
经实验室检测,这批进口铜精矿中镉、砷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砷含量超出限值12%,镉含量超出限值64%。。
镉和砷都属于对人体有毒有害元素,不合格矿产品一旦流入到国内生产环节,超标元素会在后续的储运及冶炼过程中释放到环境中,对空气、水、土壤等造成污染,并影响人体健康。为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我国对进口铜矿中有毒有害元素实施限量管理,明确规定了铅、砷、氟、镉、汞等5种元素的限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应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退运出境。
目前,这批不合格铜精矿已在海关监管下退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