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被告韩某、钮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采用边采边运、运砂船和采砂船同步收购装载河砂的方式,在淮河干流颍上县鲁口镇与寿县丰庄镇交界处冯家渡口上游约200米处水域以及在淮河干流寿县涧沟镇方圩村水文站附近水域非法采砂并转运、转售获利,涉案金额20余万元。
5月8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对韩某、钮某等10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予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共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被告韩某、钮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采用边采边运、运砂船和采砂船同步收购装载河砂的方式,在淮河干流颍上县鲁口镇与寿县丰庄镇交界处冯家渡口上游约200米处水域以及在淮河干流寿县涧沟镇方圩村水文站附近水域非法采砂并转运、转售获利,涉案金额20余万元,认为被告人韩某、钮某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公诉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涉案水域禁采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淮河禁采区非法采砂,其行为造成河道结构改变,对河床及堤防稳定造成严重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在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请求判令本案被告承担因非法采砂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淮河生态修复费用81.72万,并就非法采砂破坏淮河生态的行为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各方争议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时间持续3个小时,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法官普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为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我们呼吁广大公民,在发现各种偷挖盗采、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时,要通过有关途径向相关部门积极进行举报,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