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旨在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强化对恶意抢注等行为的规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恶意抢注规制
意见提出加快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论证,强化商标使用义务,进一步加强对恶意抢注等行为的规制。同时,加快著作权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健全创新激励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意见强调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健全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对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条款的指导,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
完善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转化
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持续发布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和版权登记数据,引导专利权人科学估算许可使用费。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知识产权资产的流动性和处置便利性。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优化营商环境
意见强调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联动机制和侵权快速处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推进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提升创新水平
意见提出加强专利审查与标准制定工作联动,制定推广标准涉及专利政策指引,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建立标准必要专利专题数据库,畅通信息获取渠道,防范企业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垄断行为。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促进对外开放
意见提出深化公共服务领域国际交流,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支持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鼓励地方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站,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推动设立海外维权援助基金。
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利企便民效能
意见提出持续压减专利、商标变更办理周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办理,推动企业登记事项变更与商标变更“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数字化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
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政策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统筹,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各地区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积极改革创新,推动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更多突破性进展。
通过以上措施,意见旨在到2027年显著提升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制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