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治塌方,实则偷采矿:坐牢+公开道歉!|最高法案例发布
2025-01-14 14:20 来源:顶端新闻 编辑:矿材网

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守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内一处山体塌方,矿业公司老板万某勇借治理地质灾害之机加工销售废石料。案发后,万某勇因犯非法采矿罪获刑,因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等被判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并刊登公告赔礼道歉。

据了解,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是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发生,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森林和矿产资源,企业依法退出补偿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

顶端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得的案情披露,2018年8月,江西省铅山县武夷山镇王村一处山场山体发生塌方,该村位于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万某勇以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由该公司加工销售。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获得地质灾害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同时取得案涉1.8877公顷林地使用许可。但万某勇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山场公益林进行剥离,非法采挖砂石加工出售。

图说:某地山体塌方,过往车辆被落石砸中。新华社

经测量,万某勇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审批范围外公益林地被毁坏19171平方米,砂石堆放压占农用地3789平方米,审批范围内新挖林地面积为5626平方米,剥离矿产资源43190立方米。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万某勇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20万元等。

此外,万某勇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费用为91万余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为4.9万元。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万某勇以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治理协议申请使用案涉林地,获得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审批,并以该公司名义实施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万某勇与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对于本案侵权行为意思表示一致,构成共同侵权,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万某勇与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连带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1万余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4.9万余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赔礼道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该案例时表示,本案系一起依法惩治在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实施的“名为治理,实为采矿”涉非法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典型案例。被告以地质灾害治理为名,在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进行非法采矿,严重危及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法治要求,在行为人已被另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判令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不仅考虑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损失,还关注开采区域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本案的依法审理对于引导国家公园周边区域统筹保护、发展与民生,提升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整体保护水平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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