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和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做出了细致安排。《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下发以来,省国土资源厅积极研究矿业权价款清缴工作,决定对申请在先取得的探矿权、无偿占有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及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储量或增列矿种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处置。
《通知》对矿山储量核实及评审备案、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出让收益确定及缴纳等事项提出了明确的实施办法,并对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缴时限做出了明确要求。
《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和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做出了细致安排。《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下发以来,省国土资源厅积极研究矿业权价款清缴工作,决定对申请在先取得的探矿权、无偿占有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及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储量或增列矿种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处置。
《通知》对矿山储量核实及评审备案、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出让收益确定及缴纳等事项提出了明确的实施办法,并对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缴时限做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