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今,近50天时间内有120余家陶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20多个省(市),其中广东省失信陶企业数最多,福建一家陶企失信记录累计竟高达100次。
这些“老赖”的上榜原因多为债务纠纷,涉及银行借贷、拖欠供货款、拖欠工资或劳动救济金等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在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博物馆召开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座谈会,据最高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2017年年底,全国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59万余例。同时,最高法院建立了联合信用惩戒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并对其申请贷款和信用卡办理情况进行限制。目前,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136万笔,涉及资金达到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