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本溪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2017年共完成34家矿山企业的矿业权评估审查工作,共收取矿业权价款1.041亿元,其中追缴超采矿山采矿权价款470万元。
为保证矿业权价款应收尽收,本溪市国土资源局不断完善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流程,在选择评估机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式,全部通过公开摇号选择,并坚持评估报告完成后,委托其他评估机构的矿业权评估师审查和处务会、业务会审查的原则。负责价款征收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矿山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为价款征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对超规模生产矿山,该局对其采矿权价款进行了追缴,并制定追缴政策。在具体工作中,由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对矿山企业上一次价款评估期间,是否存在超采情况。对于超采的矿山企业,该局在本次价款评估中,追缴超采部分的采矿权价款。(特约记者 周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