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在河北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省、市两级执法检查组共检查企业588家,检查发现各类涉气环境违法问题37个。执法组检查发现,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缺失,废气直排,污染严重。
两日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中,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料场粉尘防护措施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占全部问题的59.5%。而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各执法检查组已全部移交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督促立即整改。
据悉,今年1月,因急预案不完善,未制定“一厂一策”措施,无法提出明确的限产和减排措施等原因,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已被环保部通报点名。此外,在前不久披露的《廊坊市2017-2018取暖季停产企业、限产企业名单》中,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涂料(河北)有限公司赫然在列。同时,在成都市环保局去年公布的“成都市2016年废气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立邦涂料(成都)有限公司位列其中。
2013年至今,五年内立邦涂料遭天津、成都、上海等地环保局多次行政处罚或被点名通报,其中,仅立邦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在五年内就遭到了六次处罚。
天津方面。2017年7月19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向立邦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环罚字[2017]94号),责令天津立邦建设项目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2017年3月27日,天津环保局向天津立邦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天津立邦建设项目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处罚原因是:“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于2010年擅自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天津立邦已被处罚多次。2016年7月8日,天津市环保局向天津立邦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天津立邦建设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币3万元罚款;2016年11月28日,天津立邦因尚未取得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批复被罚款3万元;2015年5月27日天津市环保局的督察检查发现,其建设项目未经建设项目竣工保护验收,于2010年竣工并投入试生产,现场检查时天津立邦正在生产,因此被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2万元。
上海方面。2016年12月,立邦工业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因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4万元;2017年8月4日,立邦(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而遭到环保局处罚。
成都方面。2015年8月19日,成都立邦涂料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被成都市环保局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