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根据该决定,国家海洋局承担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和“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2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取消。
据悉,自2012年以来,国家海洋局按照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新“三定”的落实,将一些适合市场调节的和在管理中难以产生实效又增加管理成本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进行了清理。截至目前,已经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项、下放2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7项。
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工作。 (海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