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首届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主任”培训班开班动员会在深圳宝安区举办。来自新安、西乡、航城、福永、福海5个街道的191家在管污染源企业“环保主任”前来听课,并进行为期3天的培训。据了解,接下来,宝安区631家在管重点污染源企业及部分上市公司环保管理人员,还将分批开展“环保主任”培训班。这也是深圳首批推出的企业“环保主任”。
所谓环保主任,是宝安区在管污染源企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的专(兼)职人员。环保主任的选派条件包括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任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此外,环保主任必须具有环保相关专业背景,或2年以上环保领域从业经验,或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
设立企业“环保主任”,可以在环保部门和企业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进一步促使企业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对自身负责的环保自律自治管理模式。而政府组织的培训旨在协助“环保主任”尽快掌握环保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
据介绍,环保主任需采取有效措施,组织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