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按照“会商、通报、约谈、督查”工作机制,共同对水污染减排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差的昆明市、楚雄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共6个州(市)政府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会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及6个州(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水污染减排完成情况,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明确责任,倒排时限,加强督查,切实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今年水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高正文在约谈时,指出了全省各州(市)在推进水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的3个方面共性问题和完成年度水污染减排任务的艰巨性,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层层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尤其要在对账销号整改“水十条”国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上精准发力。
高正文强调,云南省已经把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省环保厅将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加强督导。本次约谈结束后,相关州(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存在问题。要进一步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大幅提高进水水量和进水浓度,有效发挥减排效益。在加强减排基础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运营情况,对不正常运行减排设施的,要予以处罚。要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认真解决管理松懈、监督不力、执法不到位的问题,靠加强监督管理出减排效益。到今年年底,对依然没有完成污水处理和水污染减排工作年度计划任务的州(市),将启动相应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