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萍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工作,并部署成立督导组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卫片执法检查查处违法用地965宗(涉及图斑1070个),面积2114.08亩,共收缴罚款815.28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65人;查处非法采矿34处,收缴罚款58.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38.87万元。
为有效查处违法用地、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市政府相继出台了《萍乡市打击“两违”“黄牌”警告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等。市国土资源局也相继出台《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市场竞争性审查制度》等制度。
开展联合执法。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督导各县区政府,要求其加大力度,针对违法用地、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主动出击,冒头就打,对非法开采业主追究刑事责任,该关的关,该抓的抓,确保不发生任何非法开采行为。
同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县(区)、管委会、乡(镇)、管理处为打击非法开采的主体责任,县(区)长、管委会主任、乡(镇)长、管理处长为第一监管责任人。县(区)、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用地、非法开采开展动态巡查,实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在各非法开采集中区设立检查站卡,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检查,并将结果汇总报市政府。市级则由市政府牵头每半月对重点违法用地、非法开采矿区检查一次。对查处违法用地、打击非法开采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严肃追责。(记者:姚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