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近日开展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的梳理清查工作,发现共有8个矿业权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涉及4个自然保护区。目前,该市已经全面停止相关的勘查开采行为,接下来将对该8个矿业权分类清理逐一退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切实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宜春采取“关停、禁止、打非、查处”等措施严管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行为。
宜春市明确,全面停止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的勘查开采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人,分类采取相应的退出措施; 禁止在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新设置矿业权,今年通过审核已退回14家矿业权的设立申请;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据统计,今年已拆除取缔砖瓦窑95家,整改升级砖瓦窑10家,收缴大型挖掘机5台;对于明知是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范围却依然设立矿业权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