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状告同一家煤矿,却开庭就达成调解,为何?
2023-03-30 09:49 来源:中国煤炭报 编辑:矿材网

 2022年8月,四川省沐川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调阅审判卷宗时发现,有8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的被告都是同一矿,均调解结案。“8起案件的庭审都没有任何原被告对抗,开庭就达成调解。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该院随即组织成立办案组进行初查,发现了8起案件中的更多疑点: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为何8起案件均由原告承担全部费用?原告提交的劳动用工协议书都是在1994年至2005年之间签订,若有纠纷,为何在十几年后直到煤矿关停才起诉?


 考虑到8名当事人住址相对集中,办案组选取了其中5名当事人的住址所在地——沐川县黄丹镇某村作为调查核实的第一站。经实地走访调查,初步掌握了宋某、赵某从未在涉案煤矿工作的事实,而其他当事人虽在涉案煤矿工作过,但又存在真实工作期间小于起诉主张的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情况。


 检察机关很快调取了煤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申请制作和交付使用信息、煤矿工商登记信息、原告的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并对宋某、赵某所在地的村组干部、邻居、涉案煤矿管理人员等10余人进行走访核实,固定了该系列虚假诉讼案的关键证据。


 经查,2020年12月,沐川县海云乡某煤矿因政策性原因关闭,副矿长杜某负责关停工作,煤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也一并交由杜某管理。2022年上半年,宋某、赵某找到杜某,请求其帮忙以煤矿名义补买养老保险。为谋取私利,杜某明知宋某、赵某二人从未在该煤矿上班,仍与二人恶意串通,通过伪造劳动用工协议书,虚构二人在该煤矿工作的事实。2022年8月,宋某、赵某二人同时向沐川县法院起诉,诉称二人曾在该煤矿从事炸药库看守工作,请求判决二人与该煤矿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当日分别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宋某、赵某二人与该煤矿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2022年11月,沐川县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向沐川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11月,公安机关对宋某、赵某、杜某三人立案侦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2022年12月,沐川县法院裁定再审。日前,法院作出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再审判决。


 通过杜某伪造劳动用工协议书进而补买养老保险的其余6起案件,2起案件已作不起诉处理,另外4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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