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获悉,《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实施。
《规划》客观分析了防城港市市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对规划期内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业绿色发展、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和规划实施管理等方面提出规划目标与任务,制定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并对2035年规划远景目标进行了展望。
《规划》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沿海生态屏障,系统谋划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和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探索建设生态友好型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重点发展防城港市市非金属建材产业,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地热、萤石、叶蜡石、海砂、饰面石材等特色矿业发展,为防城港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资源保障。
《规划》要求,要强化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到2025年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58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60%以上,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100%。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完善矿产资源配置、出让收益、用地用林、开发监管等管理机制,坚持资源惠民利民,全力助力乡村振兴。(方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