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工程施工非法采矿!河南信阳这家国企被罚超2000万
2022-07-14 11:29 来源:砂石骨料网 编辑:矿材网

日前,砂石骨料网从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信阳市鸡公山大龙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谢桥村非法开采风化花岗岩矿110.6万吨,被处罚2344万元。


借工程施工非法采矿!河南信阳这家国企被罚超2000万

砂石骨料网了解到,信阳市鸡公山大龙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委会财政局下属国有公司。其违法开采的风化花岗岩地块,位于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谢桥村境内,占地面积为192.06亩,挖方总量为941216.3立方米,鸡公山管理区自用量为502301.4立方米,对外销售438914.9立方米(折合1106065.55吨)。采出矿产资源价值15628706.22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第十三条第一款“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矿产品价格和数量认定”的规定,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阳市鸡公山大龙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无证开采行为;没收无证开采矿产品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628706元。并对无证采矿行为处以违法所得50%的罚款,计人民币7814353元。两项共计人民币23443059元。


经查,信阳市鸡公山大龙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份至2021年7月份,开始按照鸡公山管理区委员会要求实施项目场地平整,在平整的过程中产生大量风化花岗岩,该公司根据鸡公山管理区委员会统一安排,将一部分风化花岗岩用于辖区内的多处公益项目的填方,剩余的对外公开进行销售。


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禁止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规定。同时违反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综合利用。对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砂石由县级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销售收入纳入当地财政管理,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本地生态修复,加强对工程自用土石与剩余土石的统筹管理,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禁止借工程施工、生态修复之名进行非法采矿活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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