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夹江陶瓷企业“煤改气”的推进工作也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夹江境内70多家陶瓷企业已经完成“煤改气”并正常生产。截至目前,夹江县内所有的陶瓷企业均使用天然气生产,这也标志着产区内“煤改气”任务也已基本完成。
据了解,作为全国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的示范区,夹江政府在2016年12月初开始针对陶瓷企业煤气站产生的煤焦油和煤焦油渣等危险废物,展开整治工作,并积极推动陶瓷厂改用天然气生产。
年初,夹江县政府下发名为《关于陶瓷企业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通告》(夹府通【2017】2号)。根据这份通告的要求,夹江政府将在2017年4月10起,第一步全面禁止陶瓷企业使用直径在1.98m以下或自行改制的煤气发生炉;第二步禁止陶瓷企业使用直径在1.98m以上煤气发生炉。《通告》还规定,境内所有陶瓷企业煤气发生炉,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关停。4月12日,夹江政府强制关停了10家煤制气生产企业,到四月底,夹江政府再次下令关停境内10余家煤制气陶瓷企业。
与此同时,夹江还成立了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到制定各个阶段“煤改气”工作目标,从协调气源保供、管道建设、价格让利、维护服务,到夹江陶瓷龙头企业全力支持煤改气。目前,夹江县有丹—夹、眉—夹、金—夹等天然气输气管道,为满足夹江陶瓷企业的供气量,供气方西南油气田公司还新增了一条内江到夹江的天然气管道,彻底解决了天然气供应不足的问题。
据了解,夹江产区内用气价格分为三个梯队,用量超500万立方米的售价为1.75元/m3;用量少于500立方米大于200万立方米的售价为1.95/m3;用量少于200万立方米的售价则为2.05/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