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钦差”督鲁满月记
2017-09-11 15:07 来源:山东商报 编辑:矿材网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山东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 日)主要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截至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督察 组已累计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7652件。接下来,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情况还将陆续公开。

  

 从前二十五批举报件看大气和水污染问题最多


 从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以来,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及时推动一大批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解决,许多群众以不同方式纷纷表达对督察组的感谢。

  

 其中,山东省烟台市国奥天地小区群众联名致信说:“今天向你们报喜的是,我们当地几万居民八年来深受臭气污染之苦的源头终于得到了整治。”


 昨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第三十批(2017年9月8日12时—9月9日12时)信访件277件,目前已累计转办7652件。

  

 虽然到9月10日晚20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受理山东省环保方面举报的时间已经截止,但是,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情况仍在陆续公开中。根据统计,仅山东省前二十五批信访件中,涉及济南市的最多,有1073件; 其次是青岛市,有656件;第三是临沂市,有632件。

  

 而从群众信访举报件前二十五批污染类型分布情况来看,大气污染问题最多,有2874件;其次是水污染问题,有2362件。大气污染问题和水污染问题加起来,占了前二十五批信访件中的接近一半。

 

  油烟、噪音超标 济南千佛山路一排饭店被举报

  

  

 除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问题外,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也在信访件中占了一定的比例。尤其是有的餐厅,跟居民楼挨的比较近,造成的污染是一些市民关注的问题。

  

 其中,有市民举报,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路,路西有一排饭店(如阳光家常菜馆、鱼翅皇宫等),离皇冠山庄宿舍很近,噪声大,油烟污染严重。

  

 经调查核实,皇冠山庄共7栋居民楼。千佛山路路西共有5家餐饮店,由南向北分别为佛山苑素斋、徽州印象(历下区徽韵主题餐厅)、阳光家常菜(济南金色阳光家常餐饮有限公司)、随心园酒店(原鱼翅皇酒店)、鑫帝酒店,房屋均属商业用房。佛山院素斋、徽州印象、阳光家常菜、济南历下随心园酒楼距离居民楼较近,济南鑫帝海鲜酒店距离居民楼较远。

  

 区环保监测人员8月26日对该区域饭店油烟、噪音检查并检测,结果为佛山院素斋、历下区徽韵主题餐厅、阳光家常菜3家单位证照齐全,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噪音排放均超标; 随心园酒店证照齐全,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噪音排放超标;鑫帝酒店,证照齐全,未营业。因拖欠电费、房租且合同到期拒不交房,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1日对该酒店停水停电,现未营业。

  

 8月26日,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对随心园酒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调查,8月27日下达《听证告知书》,拟罚款4万元。目前,该酒店已整改完毕。

  

 历下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8月26日,我们对济南历下重阳宾馆、阳光家常菜、历下区徽韵主题餐厅、济南历下随心圆酒楼从事餐饮经营厨房排烟设施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分别处罚3万元。目前,上述4家酒店噪声超标问题已整改完毕。”

  

 8月27日,鑫帝酒店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历下区环保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协调千佛山街道办恢复了供电。

 

  

 地下室养狗没办养犬证 两条烈性犬被没收

  

  

 有市民举报称,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中街91号玉景家园小区6号楼一住户,在地下室饲养烈性犬,产生异味扰民,影响小区住户人身安全。

  

 经调查核实,该住户在地下室内饲养2条烈性犬,均未办理养犬证,存在异味扰民,影响小区住户人身安全。8月31日,槐荫区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南辛庄派出所对该问题开展现场联合检查,依法将2条烈性犬没收。

  

 此外,根据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淄博市周村区站北路406号嘉源盛景小区内有多家住户饲养宠物狗,夜间狗吠噪声扰民。

  

 经调查核实,小区内有多家住户饲养宠物狗,存在夜间狗吠噪音扰民现象。据了解,有关部门对16家饲养宠物狗的业主进行入户规劝,已有6户业主将宠物狗搬离小区,对剩余10户养殖小型犬的业主,责令其圈养、不得扰民。

 

  2000公斤显影废液 直接倒进下水道

  

 重金属污染也是群众信访举报件问题中的一个类型。

  

 有市民举报称,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和新黄路交叉口往东50米配件市场A1二楼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将洗照片药水废液直接倒进下水道,显影废液中含有重金属。

  

 经查实,该件举报的“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实为“学生时代摄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照片的冲印、后期制作,无环保手续。

  

 今年1月1日,该店负责人与张某某签订《废药水处理协议》,照片冲洗产生的废液收集后交由张某某运输处理。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影印车间内存有170余公斤显影废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显影废液为危险废物HW16)。该店无危废存放及转移台账。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问题。

 

 8月25日,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进行约谈。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称,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其所在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产生显影废液约2000公斤,全部交由张某某处理。

  

 8月25日,有关部门对该洗照片店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对其照片输出车间及170公斤废液进行查封,责令停业整顿,补办环评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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