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下,加上各地政府资金政策的支持,中华大地上掀起一股“绿色矿山”建设风潮。但因各地对”绿色矿山“没有统一评价标准,存在人为主观因素较为严重,导致不同地方的绿色矿山相差较大,不利于绿色矿山建设和评选。
昨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分别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个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进行评分,一共105个指标,总分1000分,指标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有利于矿业权人依照指标表建设绿色矿山。
一、建设绿色矿山必要条件
以下5项为建设绿色矿山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1.《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证照合法有效。 2.近三年内(自本次遴选通知下发之日起前三年),未受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处罚,或处罚已整改到位(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矿山参加遴选期间,矿业权人应进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且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4.矿山正常运营,且剩余储量可采年限(按储量年度报告)不少于三年。 5.矿区范围未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
二、建设绿色矿山评分表
以下100项为建设绿色矿山评分项,总分1000分,总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0分,各省(区、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可在综合要求不降低前提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绿色矿山具体“达标线”。
指标 | 标准分 | 评分说明 | |
1功能分区 | 10 | ①现场按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进行功能分区,符合分区要求得5分; ②排矸场、排土场、垃圾场、废渣堆置场、选矿场等与生活区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得5分。 | |
2生产配套设施 | 15 | 矿区地面运输、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应齐全并正常运行,一处设备不完善或功能不健全扣5分。 | |
3生活配套设施 | 15 | 员工宿舍、食堂、澡堂、厕所等设施配备齐全,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每发现一处不达标扣5分。 | |
4生产区标牌 | 15 | ①生产区按要求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各类标牌,应标未标毎发现一处扣3分; ②标牌的尺寸、形状、颜色设置应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 |
5定置化管理 | 15 | 设备、物资材料规范管理,做到分类分区、摆放有序、堆码整齐,发现一处设备、物资材料乱扔乱放、管理混乱扣5分。 | |
6固体废物堆放 | 7 | ①固体废物有固定堆放场所得3分; ②固体废物堆放场所规范得4分。 | |
7固体废物管理 | 8 | 固体废物堆放场所运行管理规范、污染控制到位,无渗流冒出、无生活垃圾混入得8分。 | |
8生活垃圾处置与利用 | 20 | ①矿区(包含矿井)生活垃圾在固定地点收集得5分; ②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合理确定垃圾分类范围、品种、要求、收运方式等,得5分; ③生活垃圾自行无害化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并提供证明材料得10分。 | |
9主干道路面情况 | 15 | 矿区主干道路面符合规范,表面平整、密实和粗糙度适当。符合规范得8分,养护良好得7分。 | |
10道路清洁情况 | 10 | 矿区内部道路或专用道路无洒落物,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洒落物,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 | |
11矿区清洁情况 | 20 | 矿区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区及管理区无垃圾、无废石乱扔乱放,生产现场管线无跑、冒、滴、漏现象,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 | |
12矿区建筑、构筑物建设和维护 | 20 | ①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的所有场所不存在私搭乱建等临时建筑、废弃建构筑物,得12分;毎发现一处不合格扣4分; ②对矿区建筑、构筑物及时维护、维修或粉刷,得8分。每发现一处较明显的损坏、老化等情况,且未采取维修、维护措施的扣2分。 | |
13矿区绿化覆盖 | 20 | 矿区可绿化区域应实现绿化全覆盖,且无较大面积表土裸露,毎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14专用主干道绿化美化要求 | 10 | 矿区进场道路、办公区内部道路、办公区到生产区道路等两侧按如下绿化美化设置,得10分。 ①具备条件的应设置隔离绿化带,因地制宜进行绿化;②客观上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可美化、制作宣传牌或宣传标语。 | |
15绿化保障机制 | 4 | 矿区绿化应有长效保障机制,有绿化养护计划及责任人,符合要求得4分。 | |
16绿化保障效果 | 6 | 绿化植物搭配合理,无严重枯枝黄叶、无缺苗死苗得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17矿区美化 | 10 | 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矿区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建设公园、花园、绿地等景观设施的,得10分。 | |
18开采技术 | 50 | ★适用于露天开采: ①钻孔:采用湿式、干式(带收尘)等凿岩作业进行钻孔; ②爆破:采用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等方式; ③铲装:采用大型化自动化液压铲装设备、液压挖掘机或装载机、自卸式矿车、大型自移式破碎机等先进设备进行铲装作业; ④排土:生产期采用分期内排技术,最大化利用内排土场排土,减少外部土地占用; 全部符合要求得50分,不涉及的视为满足要求,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扣完50分为止。 (兼备地下和露天开采的,以现阶段主要开采方式选择其一进行评分,不可分数累加) | |
★适用于地下开采: ①采用充填法、保水开采等技术进行地下开采; ②能有效减少开采引起的大面积地面沉降; ③利用采空区规模化处置尾矿、废石、煤矸石等; 全部符合要求得50分,不涉及的视为满足要求,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扣完50分为止。 (兼备地下和露天开采的,以现阶段主要开采方式选择其一进行评分,不可分数累加) | |||
★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地热矿泉水等矿种: ①采用电动钻机及顶驱装置; ②采用优快、控压等钻井技术; ③采用环保型钻井液及循环利用技术; ④及时无害化处置钻井泥浆等钻井废弃物。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5分,扣完50分为止。 | |||
19开采工作面质量要求 | 30 | ★适用于露天开采: ①作业平台干净,保持平整、通畅,无杂物、无积水,工作台阶与非工作台阶坡面无危石,满足要求得15分; ②非工作台阶滚落物及时清理,并在安全隐患位置设置警戒线或安全牌,满足要求得15分。 | |
★适用于地下开采: ①地下矿山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满足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支护完好,满足要求得15分; ②工作面无较大面积积水、无浮碴、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满足要求得15分。 | |||
★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 ①危险化学物品无泄漏、抛洒,防止“跑冒滴漏”及对井场表层土壤造成污染; ②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③定期对井场裸露地面喷洒水进行降尘处理; 每项符合要求得10分。 | |||
20选矿及加工工艺 | 60 | ★适用于有色、冶金、黄金、非金属、化工、煤炭等行业: ①采用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生产设备和工艺; ②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和品级等选矿指标达到或高于设计要求,主金属及伴生元素得到充分利用; ③选用高效、低毒对环境影响小的药剂(如黄金行业氰化药剂室应单独隔离且完全封闭); ④尾矿和废石中有价组分的含量不高于现有技术水平能够处理的品位。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5分,扣完60分为止。 | |
★适用于水泥灰岩行业: ①生产流程体现短流程、低能耗、高效率; ②破碎系统根据岩石的可破性选择合适的高效破碎机; ③破碎车间、输送廊道等主要生产区域进行全封闭,并配备收尘、降尘设备;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0分。 | |||
★适用于砂石、建筑石材行业: ①根据母岩材质性能、产品结构、产能要求等因素选择短流程、低能耗的工艺和设备,配置与生产规模和工艺相符的辅助设施; ②干法生产配备除尘设备,并保持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湿法生产配置泥粉和水分离、废水处理和循环使用系统; ③生产区域产尘点封闭; ④砂石骨料成品堆场(库)地面硬化,分类或分仓储存。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5分。 | |||
★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地热、矿泉水等行业: ①选用合理的原油脱水技术装备进行脱水,选用合理油气分离装备和原油稳定技术,得30分; ②对伴生有二氧化碳气体、硫化氢气体的油气藏,且伴生气体含量未达到工业综合利用要求的,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得30分。 | |||
21范围要求 | 30 |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对规定区域进行治理、复垦,如排土场、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应当治理、复垦而未按照方案及时治理、复垦的,每处区域扣5分。 | |
22治理要求 | 10 | ①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有景观效果; ②若露天开采造成的裸露区域对周边景观影响较大,则应采取减轻不利影响的措施; ③露天开采矿山还应符合露采终了平台留设与复垦绿化的要求。 以上三项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4,扣完10分为止。 | |
23土地利用功能要求 | 10 | 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满足要求得10分。 | |
24生态功能要求 | 10 | 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满足: ①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②对动植物不造成威胁。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25环境保护设施 | 6 | ①环境保护设施齐全,且相关设施有效运转得4分; ②得到有效维护得2分。 | |
2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4 |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 |
27环境监测制度 | 5 | 建立环境监测的长效机制,有环境监测制度得5分。 | |
28环境监测设备 | 5 | 矿区内设置对噪声、大气污染物的自动监测及电子显示设备,得5分。 | |
29应急响应机制 | 5 | 构建应急响应机制,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得5分。 | |
30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情况 | 5 | 对地面变形、地质灾害等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得5分。 | |
31废水、尾矿等动态监测 | 5 | 对选矿废水、矿井水、尾矿(矸石山)、排土场、废石堆场、粉尘、噪音等进行动态监测得5分。 | |
32复垦区动态监测 | 5 | 对复垦区土地损毁情况、稳定状态、土壤质量、复垦质量等进行动态监测得5分。 | |
33资源勘查、评价与开发 | 10 | 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得10分。 | |
34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 20 | 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工艺技术对共伴生资源进行加工处理和综合利用,符合要求得20分。 | |
35对复杂难处理或低品位矿石的综合利用 | 5 | 对复杂难处理或低品位矿石,采用新工艺降低能耗,或者采用选冶联合工艺提高技术经济指标,取得效果并提供证明材料得5分。 | |
36对暂不能开采利用的共伴生矿产的要求 | 5 | 对暂不能开采利用的共伴生矿产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得5分。 | |
37工业固废处置与利用 | 25 | 建立废石(渣)、煤矸石、尾矿、钻井废弃泥浆、岩屑、浮渣、油泥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通过回填、铺路、生产建材等方式充分利用固体废弃物,得25分。 | |
38表土处置与利用 | 10 | 剥离表土以及煤层上覆岩石,用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得10分(无表土及上覆岩石的此项不评分,同时“37工业固废处置与利用”赋值35分) | |
39回收提取有价元素/有用矿物 | 5 | 实现从尾矿、煤矸石、废石等固体废弃物中提取有价元素或有用矿物的得5分。 | |
40开采废水的处置与综合利用 | 15 | ①配备矿井水、疏干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等开采废水处理设施得7分; ②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技术,实现废水的有效处置得8分。 | |
41生产废水的处置与综合利用 | 15 | ①建立选矿废水等生产废水的循环处理系统得7分; ②生产废水实现循环利用8分。 | |
42生活污水处置 | 10 | ①配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得4分; ②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得6分。 | |
43开采加工等相关产物综合利用 | 40 | ★适用于砂石、建筑石材行业: 充分利用石粉、泥粉等矿山开采或加工产物,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如新型建筑材料、工程用料、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土壤改良等,得40分。 | |
★适用于水泥灰岩行业: 结合水泥生产线多种原料配料的特点,实现开采或加工产各类产物资源化利用,实现资源分级利用、优质优用,实现高品位矿石与低品位矿石、夹层、顶底板围岩等综合利用得40分。 | |||
44土质剥离物的综合利用 | 40 | ★适用于砂石、建筑石材行业: 排土场堆放的剥离表土或筛分后的碴土、废石等,用于生产新型建筑材料、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得40分。 | |
★适用于水泥灰岩行业: 将符合要求的土质剥离物用作硅铝质原料或用于复垦得20分,其他剥离物用作水泥配料、砂石骨料或其他工程用料得20分。 | |||
45生产废水处置与利用 | 30 | ①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得10分; ②废水经固液分离处理,清水得到有效循环利用得20分。 | |
46生活污水处置 | 10 | ①配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得4分; ②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得6分。 | |
47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 | 5 | 建立全过程能耗管理体系得5分。 | |
48能源管理计划 | 10 | ①有年度能源管理计划得5分; ②节能指标分解到下属单位、部门或车间得5分。 | |
49矿山单位产品能耗 | 15 | 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项扣5分。 煤矿、铁矿、金矿、有色金属矿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其他矿种暂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以企业近3年能耗等指标均值为依据进行考核,要体现节能降耗进步要求。 | |
5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5 | 企业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 |
51主要产尘点清单 | 5 | 矿山有明确开采、运输、选矿(加工)等主要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及其岗位粉尘浓度清单。 | |
52生产过程的粉尘排放 | 15 | ①凿岩作业中通过采用凿岩收尘一体钻机收尘或湿式凿岩工艺等措施降尘; ②爆破作业中通过喷雾洒水降尘; ③固定产尘点加设除尘捕尘装备并保持足够的负压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等措施,实现抑制和处理采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在凿岩、爆破、岩(矿)石破(粉)碎、筛分、输送、配料等关键环节或位置,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 |
53地面运输过程的粉尘排放 | 15 | 运输道路沿途设置喷水或感应式喷雾设施或配置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地面运输车辆及运输设备采取喷雾降尘或洒水降尘、外运产品采用密封车辆,实现避免沿路粉尘飞扬。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 |
54贮存场所粉尘排放 | 10 | ①废石或矿石周转场地、贮存场所具有配套的防扬尘设施得5分; ②达到防扬尘效果得5分。 | |
55其他废气排放 | 10 | 针对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含有除粉尘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如SO2、NOx等)的工业废气,有废气净化系统且达标排放得10分。 | |
56生活污水排放 | 10 |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标排放,或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得10分。 | |
57工业废水排放 | 15 | 工业废水鼓励零排放。有排放的,经处理后水质达标排放得15分。 | |
58排水管道设置 | 10 | 清污管路分别铺设、雨水与污水管群分开设置得10分。 | |
59地表径流水、淋溶水排放要求 | 15 | ①矿区建有雨水截(排)水沟,并建设沉淀池及取水设备,将汇集的地表径流水、淋溶水等经沉淀后达标排放或处理回用,符合要求得10分; ②排土场和矸石山设置截(排)水沟,符合要求得5分。 | |
60固废排放要求 | 30 | 对无法实现综合利用的固体废弃物: ①划分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同类别,实现分级分类得10分; ②按照国家法律和标准,自行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或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得20分。 | |
61主要噪声点清单 | 5 | 矿山有主要产生噪音场所及其岗位的清单,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测,符合要求得5分。 | |
62噪声处置要求 | 15 | 对矿区凿岩、破碎和空压等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处理,配备消声、减振和隔振等措施得15分。 | |
63噪声排放要求 | 10 | 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得10分。 | |
64技术研发队伍 | 3 | 企业建设技术研发队伍,有专职技术人员得3分。 | |
65技术研发管理制度 | 3 | 有技术研发的奖励及管理制度得3分。 | |
66协同创新体系 | 6 | 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 ①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技术创新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企业技术平台,包括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工作室等,得2分; ②开展支撑企业主业发展的技术研究,有立项文件或项目台账材料得2分; ③改进企业工艺技术水平,有证明材料得2分。 | |
67科技获奖情况 | 18 | 企业研究项目或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得18分,省部级奖励得12分,国家奖励办公布的《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促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得10分,各类奖项应体现单位名称,总分不超过18分。 | |
68研发及技改投入 | 6 | 研发及技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5%。达到1.5%得6分,1-1.5%得5分,0.5-1%得4分,低于0.5%且对企业员工开展技术创新项目投入奖励的得2分。 | |
69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 3 |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 | |
70知识产权情况 | 6 | 三年内,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得2分,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得1分,一个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加1分,所有成果应体现单位名称,总分不超过6分。 | |
71先进技术和装备 | 20 | 选用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的采选工艺、技术和装备,采选工艺、技术或装备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和材料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等,能提供应用证明。每一项技术、工艺或装备得10分,总分不超过20分。 | |
72智能矿山建设计划 | 5 | 企业年度计划中有智能矿山建设内容得2分,按计划实施得3分。 | |
73矿山自动化集中管控平台 | 10 | 构建矿山自动化集中管控平台,能够将自动控制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储量管理系统、各种监测系统等集中统一显示,符合要求得10分。 | |
74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 | 10 | ①建立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风机站、空压机房、皮带运输巷等场所固定设施无人值守自动化系统,得4分; ②建立开采及生产过程主要设备远程控制系统得3分; ③建立废石场、废渣场等堆场、边坡建设、工作环境等安全监测系统平台得3分。 | |
75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0 | 建立完善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矿山工作面等生产场所,供电、排水、通风、运输、计量、销售等关键点,尾矿库、巷道等重要安全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每安装一处且实现实时监控得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
76资源储量管理系统 | 5 | 开展三维储量管理实际工作得5分。 | |
77智能工作面或无人驾驶矿车系统 | 5 | 下面两项有一项得5分: ①设正常生产的智能工作面; ②建设有无人驾驶矿车系统。 | |
78矿区环境在线监测系统 | 5 | 建设矿区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的污染物(矿井水、大气污染物、固废、噪声)排放指标具备按超标程度自动分级报警、分级通知功能,满足要求得5分。 | |
79绿色矿山建设计划与目标 | 5 | 企业年度计划中包含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目标、指标和相应措施等得5分。 | |
80绿色矿山建设组织机构与职责 | 5 | 有明确的绿色矿山建设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度得5分。 | |
81绿色矿山考核 | 5 | 建立绿色矿山考核机制,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和目标,每年至少内部考核一次。符合要求得5分。 | |
82绿色矿山建设改进提升 | 5 | 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改进内容、措施、负责人、完成时间、达到的效果等,符合要求得5分。 | |
83绿色矿山建设培训 | 8 | ①有绿色矿山培训制度和计划1分; ②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培训(学习)得3分; ③定期组织绿色矿山专职人员参加绿色矿山建设系统性培训(学习),并有培训(学习)证明,得4分。 | |
84职工满意度调查 | 3 | 定期开展职工满意度问卷调查,合理设置问卷调查内容,做到客观公正。每年组织一次得1分,满意度高于70%得1分,及时公示得1分。 | |
85职工文娱活动 | 4 | ①有职工休闲、娱乐、文化体育设施得2分; ②设施正常运行得2分。 | |
86工会组织开展活动 | 3 | 工会定期开展各项活动,推动职工及企业之间交流得3分。 | |
87绿色矿山文化建设 | 3 | 有绿色矿山宣传片,基于对清晰度、解说词、时长等关键内容的考量,按制作效果酌情给分。 | |
88员工收入与企业业绩的联动机制 | 2 | 建立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业绩同步增长机制,企业员工的总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有关联关系的得2分。 | |
89功能区管理制度 | 2 | 有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的生产、生活等管理制度,且明确责任单位或部门,得2分。 | |
90采选装备管理 | 20 | ①有核心装备清单,包含装备名称、型号、主要参数、能耗情况、购置时间、维保情况; ②现场核验装备与清单相符合并能正常使用,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符合一项得5分。 | |
9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3 | 具备职业健康等管理制度得3分。 | |
9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3 | 具备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含污水、废水排放;固废的分类、堆放、控制;噪声控制;扬尘控制等)得3分。 | |
93人员目视化管理 | 4 | ①内部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统一着劳保服装,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 ②外来人员,如参观、检查、学习人员、承包商员工等,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符合生产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有一人一处达不到要求扣1分。 | |
94绿色矿山宣传活动 | 6 | 开展与绿色矿山建设相关的宣传活动,在省部级主流媒体刊发正面报道文章、开展宣讲报告、举办竞赛、开展宣传周活动等,每一类可得2分,总分不超过6分。 | |
95员工体检 | 4 | 企业组织全体员工每年定期体检得2分,分类制定体检计划、体检项目,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得2分。 | |
96矿地和谐情况 | 5 | 与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良好关系,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纠纷矛盾。 | |
97扶贫或公益募捐活动 | 5 | 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扶贫或公益募捐活动。近两年内开展过扶贫或公益募捐活动的加5分。 | |
98企业依法纳税情况 | 4 | 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主动纳税。若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 |
99企业履行相关义务情况 | 4 | ①企业按要求汇交地质资料; ②按时提交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100信息公示 | 2 | 企业按规定进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得2分。 | |
总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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