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下达2018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
财政部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转型发展情况和财力水平,适当加大转移支付规模,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办法,重点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资源枯竭试点城市,转型发展任务重的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倾斜。纳入补助范围的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的基层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制定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方案,切实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规定的领域和方向。
事实上,我国一直大力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
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中央和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2007~2010年,设立针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强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重点用于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贷款贴息等方面。
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首次界定,我国共有262个资源型城市,其中67个被归类为衰退型。这些作为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供应地,资源型城市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随之而来的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经济衰退、贫困人口增多等压力。
为此,规划提出,加强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分类指导意见,通过针对性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不同类型资源型城市实现特色发展。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完善“有进有出、奖惩分明、滚动推进”的支持机制,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选择典型的资源富集地区、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资源枯竭城市经济发展滞后,民生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大,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难点地区。上述规划提出,应着力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失业矿工再就业,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废弃矿坑、沉陷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扶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逐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转型任务基本完成。这无疑将是一场硬仗。
国家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曾为资源枯竭型城市加快转型开出药方。包括: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作为;做好打长期战的思想准备;创造条件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等“四新”经济,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若干特色优势明显、技术水平先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替代产业集群;聚焦特殊困难地区,着力推进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