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地质工作项目滞后情况
2018-02-07 09:13 来源:国土资源报 编辑:矿材网

2月1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地质工作项目滞后情况的通报》,对省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项目滞后的单位提出批评,并就加快推进滞后地质工作项目实施进度提出明确要求。


  安徽厅指出,部分地勘单位近期在承接实施地质工作项目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约定重视不足,未能及时提交项目成果,部分项目产生了滞后现象。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正在实施的153个省级地勘基项目中,34个项目已滞后,滞后率约22.2%;正在实施的154个省级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中,33个项目已滞后,滞后率约21%。地质工作项目滞后,不仅影响地质成果及时转化应用,而且造成财政资金的滞留,影响财政资金的支出效率,对项目绩效和地勘单位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影响。


  安徽厅明确,各地质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下大力气扭转项目滞后的不利局面。对已发生滞后的地质工作项目实行倒排工期,责任倒逼,采取月报制,每月5日前向安徽厅报告滞后项目整改进展情况。滞后项目较多的单位,将被列为重点督办整改单位,一年整改期内暂停该单位申报省级新立地质工作项目;其他存在滞后项目的地勘单位将被列为一般督办整改单位,整改期间,对其申报的新立地质项目,除按安徽厅已规定的标准实行项目扣分以外,原则上不作为项目优先承担单位。


  安徽厅强调,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辖区内地质工作项目的全程监管与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市国土资源局保障项目野外施工环境情况,将列入安徽厅对市局的年度考核目标。各地勘单位要积极与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对接,认真履行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安徽厅机关相关处室和省地调中心,将定期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滞后项目督查工作,对重点整改单位,要做到一个月督查一次,对一般整改单位,要做到3个月督查一次,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杜绝项目滞后现象的发生。(首席记者 洪曙光)

上一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任命刘佳晨为厅长、党组书记

下一篇:安徽煤田地质局转型发展向非煤领域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