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今年力争新增两座空气质量达标城市
2018-02-09 09:31 来源:中国环境网 编辑:矿材网

“2018年,是四川环保工作大有作为的历史机遇期。”四川省环保厅厅长于会文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上明确提出,全省环保工作将按照省委“一个愿景、两大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四项重点工程”战略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建立沱江流域7市24个考核断面“断面长制”


  2018年,四川要实现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2%,优良天数率达到82.6%,较考核基准年2015年增加2.1个百分点,力争新增两个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要继续实行“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一微克一微克抠,一小时一小时保,一个点一个点控,一座城一座城守。


  四川省将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策略,加快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排放源和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清单,让企业错峰生产到位,限产限行限得下来,在重污染天气形成前真正减少污染累积,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水的问题备受关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也最多。今年,优良水体在2017年68个国考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的基础上,保底新增一个优良水质达标国考断面,达标率提升到79.3%;力争增加3个优良水质达标断面,达标率达到81.6%。全部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确保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40个达到Ⅲ类以上、1个保持Ⅳ类以上。


  “以沱江、岷江为重中之重,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啃下这两个硬骨头,关键是沱江,探索建立沱江流域7市24个国省考核断面‘断面长制’。”于会文明确,四川将马上实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环境质量强化督查,通过运用好明察暗访、夜查、交叉查、突击查等手段,进一步摸清底数,抓住一些偷排漏排企业。


  未来一年,全省将集中全部精力,按照“扩Ⅲ类,转Ⅳ类,灭Ⅴ类”的工作原则,实现87个国控断面优良率达标。同时,要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纳入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将完成28538个农用地点位土壤污染状况详查、4505个点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完成176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和周边用地自行监测工作。对市(州)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督查考核,抽查至少100家单位。力争新增危废处置能力10万吨。


  组织实施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范、工矿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五大”行动。在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管理,综合整治重有色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六大行业。


  对中央环保督察的89个整改问题,实行明察暗访全覆盖


  面对一些市县党委政府认识不足、压力传导依然不够、整改进度慢等问题,于会文提出,2018年为环境问题整改年,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5%以上,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完成率达到50%以上。对中央环保督察的89个整改问题,实行明察暗访全覆盖。


  首先是要尽快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3月底前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细化整改方案,形成“1+1+N”整改工作体系。并尽快修订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并报省委批准出台,并配套制定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市(州)对照开展修订完善工作。


  垂改方案出台后,尽快建立健全全省环境监察体制,出台配套的工作制度和办法,把垂改工作尽快落实落地。各市州要在3月底前制定出台市(州)垂改方案,6月底前要按照新体制运行。


  继续强化通报调度、行政约谈、公开曝光、移送追责、区域限批等工作措施,筹备召开省政府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进行现场督办,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进行机动式、点穴式督察,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为了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四川省还将建立省环保厅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市(州)工作制度。于会文将重点联系成都,其他党组成员每人联系两个市(州)。


  编制划定21个市州“三线一单”


  在加快修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的同时,重点对重污染时段的大气质量、重点区域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岷沱嘉“三江”流域专项执法检查。


  强化区域协调联动,从严执法监管,用好交叉互查、节假日抽查、突击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配以测管协同、信息化执法等手段,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总体工作方案,实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稳落地。


  今年,将继续强化环境准入倒逼,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编制划定21个市州“三线一单”。建立完善项目环评“三挂钩”机制,严格执行两个“联动限批”,完成约50个产业园区跟踪评价。


  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物关联性研究、高氯酸盐废水排放标准、工业企业磷排放标准等研究。


  按照“核发一个行业就清理一个行业”的要求,对2017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4个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认真对照名录和相关行业核发技术规范,尽早摸清辖区内排污单位的行业分布,把企业的行业属性和底数搞清,推进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王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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