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地质矿产实验室地下水、矿泉水等天然水水样分析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地质矿产实验室水样分析的质量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T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 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T 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T 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DZ T 0064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3 基本要求
3.1实验室样品验收、管理
3.1.1 验收
接收客户样品时,实验室收样人应会同客户一起按照GBT12999中的有关规定,对包装、容器、封口、分析项目、介质、保护剂浓度、样品体积等进行认真检查、核对、验收
3.1.2 登记、标识
3.1.3 存储
3.1.2.1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设施防止样品在有储和待检过程中发生变化、丢失或损坏。
3.1.2.2 对分析之后有可能乘新使用的水样,应确保其在流传过程中不被污染、破坏和丢失
3.2 分析方法的选择
执行DZ T0130.1中5.2的现定,同时参照执行D2 F013003中4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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