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整治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量计算。招投标阶段和验收阶段的工程量计算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104-2010建筑制图标准
GB 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TD/T 101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 1033-201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TD/T 1038-2013 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TD/T 1040-2013 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
GJDGZ-101-19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
GYDGZ-201-2000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财综2011年128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3 总则
3.1土地整治工程量应根据建筑物实体工程量或工程设计图纸进行计算。
3.2工程量计算中工程项目划分应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规定。
3.3工程量计算应依据以下文件:
a)工程设计图及其说明:
b)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c)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4 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
a)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
b)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c)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d)以质量计算的为千克(kg)。
e)设备以件(个、组、套、台或根)为单位:
f)树木以株为单位。
汇总工程量时,规则如下: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以件、株为单位取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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