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地质资料优化处置工作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目的
本指南适用于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受委托保管单位和其他保管单位、汇交人等,对汇交后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缩减、替换、报废等优化处置工作,达到优化馆藏资源,充分发挥库房空间的保管作用,实现馆藏资源动态更新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一)充分论证。
实物地质资料的缩减、替换、报废要在专家充分论证地质背景、保管状态、保管成本、利用价值、处置方法等前提下,审慎地确定拟缩减、替换、报废范围,提出合理的拟缩减、替换、报废方案。
(二)严格审定。
实物地质资料缩减、替换、报废前,要按规定履行审定程序,严禁未经论证和审定,私自缩减、替换、报废实物地质资料。
(三)保护环境。
实物地质资料的缩减、替换、报废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结果可查。
按规定将缩减、替换、报废信息录入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缩减、替换、报废结果可查询、实物地质资料去向清晰准确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