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工资源部关于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
(国土资函[2017]44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函》(云政函[2017]3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以资源安全保障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型、改革引领型、绿色安全型、开放互利型、包容共享型矿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