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锰、铬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的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标准、勘查的目的任务、勘查研究程度、勘查控制程度要求、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可行性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铁、锰、铬矿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也适用于验收及评审铁、锰、铬矿产勘查报告;还可以作为矿业权转让及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评价和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预查
通过对区内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等资料的综合研究,初步的野外观测,极少量的工程验证结果,并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为普查工作提供依据,并可估算预测的矿产资源量。
3.2 普查
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进行地质填图、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和物探、化探等野外工作,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或圈定出详查区范围,估算推断的矿产资源量,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
3.3 详查
通过对普查圈出的详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或圈出勘探范围,估算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勘探工作提供依据,也可作为矿山总体规划和编制矿山项目建议书的依据。对直接提供开发利用的矿区,其加工选冶性能试验程度,应达到可供矿山建设设计的要求。
3.4 勘探
通过对勘探区采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并进行可行性研究,估算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为矿山建设确定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和矿山建设设计等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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