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轮规划实施成效
首轮规划实施期间,福建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各项规划目标与任务,取得较好成效。
(一)初步建立福建省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完成了省级、九个设区市和80多个县(市、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并适时开展了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建立省级、设区市、县级三级矿产资源规划体系,标志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进入规划管理的轨道。
(二)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丰硕
首轮规划实施期间,完成6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72000平方千米,31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14000平方千米;沿海经济带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项目取得重要进展。积极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新发现尤溪峰岩、建瓯八外洋、永春上姚、安溪铅山、顺昌山后、永定大排、浦城金竹坑、顺昌黄梓厂等铅锌(银)矿床,上杭铜矿沟铜矿床,武夷山上西坑、浦城上厂钼矿床等一批大中型矿产地,为进一步勘查提供了后备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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