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农用地估价工作的总则、估价方法、宗地估价方法以及基准地价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231-2003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8405农用地定级规程
GB/T 28407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231-2003.GB/T 21010-2007、GB/T 28405、GB/T 2840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文件。
3.1农用地 agriculture land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3.2后备土地资源 reserved land resource
目前尚未利用的各种荒芜、贫瘠和废弃、闲置,经过改造、加工、复垦、建设后可以利用为农用地的 土地。
3.3 均质地域 homogeneous terrain
农用地质量和价格水平基本相同的土地区域。
3.4 农用地宗地 cadastral parcel of agriculture land
权属明确、界线清楚、用途一致、相对独立或连片的农用地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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