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编绘1:500 000、1:1000 000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数学基础、精度要求、编绘方法和技术要求、地图内容各要素的综合取舍、检查、验收及图式符号等内容。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1:500 000、1:1000 000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绘。面积较小或较大的省(市、区)在采用大于1:500000或小于1:1000000比例尺时地理底图的编绘也应参照执行。
同比例尺的跨省(市、区)际地质图及其他地质图件的地理底图编绘也应参照使用。
2 总则
2.1 地理底图的性质、用途和要求
2.1.1 1:500 000、1:1 000 000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以下简称“底图”)是编制1:500 000、1:1000000省(市、区)地质图的地理基础,是地质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2.1.2 底图是供编制1:500000、1:1000 000省(市、区)地质图使用的,亦可作为编制同比例尺其他地质图件的底图和编绘更小比例尺地质专业图件的底图基本资料。
2.1.3 底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底图应满足地质专业图件的要求;
b.底图的数学基础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c.图式符号的使用应符合本规范图式的规定;
d. 各要素的制图综合应符合一般制图原则,反映出制图区域地理基本特征和各要素间相互关系。
2.2 底图的数学基础
底图采用双标准纬线等角圆锥投影。当底图比例尺为1:500000、制图区域经差不大于6°~7°时,可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经纬网密度:1:500000的经差为30,纬差为20;1:1000000的经差为1°,纬差为40。采用自由分幅矩形图廓。
底图采用:
IAG-75参考椭球体;
1985国家高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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