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和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等效采用了APIRP11T《湿蒸汽发生器的安装与操作推荐作法》(1994年版)。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伟珍、陈建设、张勇、杨洪旭、李俊荣、张亚南、高圣新
1 范围
1.1 引言
1.1.1 用于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湿蒸汽发生器是一种强制循环的直流式设计。它还有其他常见的名称,如热采油加热器、油田加热器等。直流式设计可以使用基本上没有硬度和悬浮固体而溶解物质相对较高的水。该装置通常使用带有一定调节能力的给水系统,以降低输出。该装置并不装设通常装在固定式锅炉上的汽包和水位控制装置。
1.1.2 对于最通用规格的湿蒸汽发生器,现场的安装工作量很小。大部分的组件都预装在橇座上,可以用火车、卡车或轮船运输。湿蒸汽发生器装备有必要的控制装置和仪表来检测其运行的压力、流量、温度等,以保护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2 额定功率
1.2.1 湿蒸汽发生器的额定功率用每小时吸收的热量(kj)来表示的,也可以用每小时的蒸汽量(kg)、燃烧器热释放速率来表示。
1.3 组件基本组件如下。
1.3.1. 给水系统给水系统包括给水泵及可以保证向湿蒸汽发生器提供稳定水量的控制装置。
1.3.2 给水预热系统给水预热系统通常是一个套管换热器。换热器的热源通常来自对流段的出口。其目的是把入口水温提高到高于烟道气的露点,以防止酸性气体腐蚀碳素钢。
1.3.3 对流段湿蒸汽发生器的对流段是暴露在烟道气中最后的热交换区。对流段盘管占发生器加热表面的绝大部分。对流段暴露在烟道气中前端的管子是光管,其目的是使烟道气在进入翅片管部分之前降低温度,并避免光辐射到翅片管上。对流段一般是一种逆流式换热器。
1.3.4 辐射段辐射段最常用的结构是由带有蛇型辐射盘管的燃烧室组成。达到质量要求的蒸汽由此产生。
1.3.5 燃料系统湿蒸汽发生器可以燃烧不同的燃烧,最常见的是原油和天然气。燃气系统设计有安全闭阀和压力调节器。燃油系统通常包括:安全关闭阀、滤网、蒸汽(油)换热器、油电加热器、压力调节器、旁路系统、空气和蒸汽雾化系统。通过设计燃烧器来获得要求的热输入量、燃料和适当的火焰形状。
1.3.6 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包括泄压阀和安全阀、熄火保护装置及为了设备的安全操作而设计的湿度、压力和流量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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