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在原《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经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
1.1 适用范围
本“细则”包括地籍调查的技术指标、工作程序、质量控制和成果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城市、建制镇、集镇、村庄、居民地及其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林、牧、渔、茶场等需要进行地籍调查的用地。
1.2 参考标准
1、《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 -92
2、《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GB-14804 - 93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0—1999
4、《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5、《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7798—1999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18314-2001
7、《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 GB/ 18315-2001
8、《地籍测绘规范》 CH5002 — 94
9、《地籍图图式》 CH5003 - 94
10、《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0001 -93
11、《城市测量规范》 CJJ8-99
12、《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 国土资源部制定2001年9月
13、《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
14、《土地登记规则》 国家土地管理局
15、《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1.3 术语
地籍 Cadastre:
记载宗地的权利人、土地权利内容及来源、权属界址、面积、用途、质量等级、价值和土地使用条件等土地要素的簿册。
地籍调查 Cadastral Investigate:
以查清每宗土地的位置、界线、面积、权属、用途和等级为目的的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初始地籍调查 Initial Cadastral Investigate:
在土地初始登记前进行的地籍调查。
变更地籍调查 Conversional Cadastral Investigate:
初始土地登记后,因土地权属发生变化,为变更上次调查结果而进行的地籍调查。
土地权属 Attribution of Land Property:
土地财产权利的归属。
土地共有 Cooperative Property Rights of Land:
两个以上权利个体共同拥有一宗土地的物权,如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共有等。
地籍测量Cadastral Survey:
以查清每宗土地的边界、位置、形状、面积为目的的土地测量。
街区 Block:
由主要街道、河流等线状地物分割而成的大片封闭的地块。
街坊 Neighbors:
由街道、巷道、沟渠等线状地物分割而成的最小地块。
宗地Cadastral Parcel:
地籍调查单元,为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亦即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的基本土地单元。
界址点 Boundary Point:
宗地权属界线的拐点或转角点等。
界址线 Boundary Line:
界址点之间的连接线。
地籍图Cadastral Map:
用来说明和反应地籍调查区域各宗地的分布、境界、位置和面积的,经过土地登记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地图。
宗地图 Parcel Map:
通过实地调查绘制的,包括一宗地的宗地号、权利人名称、图幅号、地类号、宗地面积、界址点及界址点号、界址边长、邻宗地号及邻宗界址示意线等内容的专业地图。
地籍数据库Cadastral Database:
合理科学记录地籍要素以及地籍调查过程中产生的图件、数据等内容的一个电子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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