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山东蒙阴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盗采盗挖砂石名木资源行为,先后破获非法采矿案件16起,刑事拘留25人,逮捕2人,涉案价值1400余万元。破获行政案件13起,行政处罚40人。有力地维护了我县自然资源的合法开采秩序,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王某非法采矿案
2020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蒙阴街道办事处南竺院村“小河湾”,以建牛棚名义偷采石头6900余吨,价值20余万元。现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徐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0年10月,蒙阴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徐某某自今年8月以来,在岱崮镇万杨峪村以“建羊棚”的名义采挖风化砂,用于售卖,涉案价值20余万。现徐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0年9月,蒙阴县公安局将非法采矿的张某某抓获。
旧寨乡八里庙村张某某分别于2019年4月、6月两次因非法采矿受到行政处罚,2020年7月再次盗挖河砂时被抓获,依照有关规定,张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赵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19年4月份赵某伙同张某某(另案处理)非法采挖河砂销售给他人,价值7万余元。
2019年年底,赵某伙同张某某、赵某某利用修路的机会非法采挖河砂销售牟利价值34万余元。
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修路为名非法采挖河砂价值7万余元。
到案后三名犯罪嫌疑人主动交纳非法所得。目前,三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伊某某非法采矿案
2018年以来,伊某某伙同他人在蒙阴县梓河旧寨乡北楼段多次盗挖河砂,共计4000余方,涉案价值20余万元。伊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河砂、风化砂、石灰岩、花岗石、奇石名木等砂石名木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开采、侵占、买卖、破坏矿产资源。
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盗采盗挖砂石名木资源行为。举报属实的,将给予第一举报人相应奖励。
举报电话:4270126 ,4276186。
蒙阴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