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市县机构改革全面启动!一图读懂改革要点!
2018-11-29 10:30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 编辑:矿材网

日前,中央正式备案同意《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以下简称《总体意见》),标志广东市县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我省机构改革也从省本级向市县延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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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意见》起草过程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及时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文件部署要求,突出任务重点,加快工作进度,抓紧贯彻落实,并给予直接指导。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同志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分别听取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研究文件起草工作。


根据中央精神和省领导指示,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到部分市县开展实地调研;主动借鉴兄弟省市改革做法和经验,扎实梳理我省机构编制底数和现状,做好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及时研究起草了《总体意见》。


8月31日,《总体意见》经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同意征求市县意见。


9月12日,《总体意见》与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地方机构专题组作了初步沟通和请示。


9月18日,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原则同意《总体意见》。


9月22日,《总体意见》根据地方组下发的模板进行了规范。


9月27日,《总体意见》根据市县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10月10日,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对《总体意见》作说明。


11月23日,中央正式备案同意《总体意见》。



二、广东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



市县机构改革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深化市县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着力改革市县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县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广东市县机构改革的主要原则



深化市县机构改革,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贯穿改革全过程,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市县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必须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要立足市县实际,更好发挥市县积极性,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鼓励基层改革创新。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制约,切实解决长期想解决而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



四、广东市县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市县机构改革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要求,市县将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县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具体情况见“一图读懂广东市县机构改革”)



五、广东市县机构改革的主要特点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统筹考虑市县各类机构设置,协调好并发挥出各类机构职能作用,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体制机制。如组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县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市县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县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工作等,市县党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通过完善机构设置,更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如为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山的理念,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性规划重叠等问题,组建自然资源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为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组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为更好统筹推进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健康安全等领域相关工作,组建了卫生健康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


(三)强化机构设置的上下对应。


市县两级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职能,总体上要与中央和省级机关机构职能基本对应,对21个方面规定任务进行了明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对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要求市县与中央、省级保持一致,抓好落实。全省一盘棋,要求加大职能相近、联系紧密机构的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如市县两级统一设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由党委统战部统一管理。


(四)突出优化协同高效。


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明确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如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的新闻出版、电影职责并入党委宣传部,对外加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为完善市场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在市县两级设立市场监管局,承担过去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责。


(五)坚持问题导向。


大力破解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与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体制机制问题。如考虑我省是海洋大省,海洋渔业行政职能对应中央和省级分别划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海洋渔业执法队伍整体划归农业农村部门,非涉海地区的渔政队伍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涉海地区的渔政队伍更名为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队),由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实行垂直管理,继续集中行使海洋监察、海岛管理、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监督检验、海洋环境保护等执法职责,有利于省市县形成海洋执法合力,加强海洋执法工作。赋予市县机构更多自主权,允许市县在一些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在规定限额内确定机构数量、名称、排序,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更好发挥市县积极性。



六、广东市县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市县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要把机构改革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部署要求,由市县党委负责,抓紧建立健全本地区机构改革领导和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搞好动员部署,统筹安排好改革的具体路线图、时间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方案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改革的“施工队长”,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压茬推进。


(二)重点抓好改革涉及的班子配备和干部安排工作。


各市县要把这次改革不搞断崖式人员精简分流这项政策理解好、宣传好、执行好,多想办法,统筹多种渠道把涉改的每名干部安排好、使用好,富余的干部和人员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消化,让干部吃下“定心丸”。按照有利于改革平稳推进、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干部安享晚年的原则,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归属交接,确保事情有人管、经费有保障、党组织活动不断线、服务水平不降低。


(三)严明机构改革纪律规矩。


各市县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严明机构改革纪律的要求,将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准确地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机构改革方案经正式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不要盲目抢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和巡视巡察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


各市县要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立”要做在破前,没有“立”住之前,不要急于“破”,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改革过程中要平稳有序做好新旧机构交接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能出现任何空档期,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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