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首家宣告破产的砂企出现!全国已知破产砂企达10家
2023-11-16 11:16 来源:砂石骨料网 编辑:矿材网

 11月10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受理浙江温州泰顺县存龙砂石有限公司(简称“存龙砂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意味着,浙江省内出现2023年以来首家破产砂石企业。据砂石骨料网不完全统计,包括此次宣布破产的浙江砂企在内,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破产砂企已达10家。其中包括,江西省(3家)、江苏省(2家)、广西(1家)、重庆(1家)、贵州(1家)、黑龙江(1家),浙江(1家),且均是民营企业。


 一直以来,浙江省都秉承着合理放矿的理念,维持砂石矿业权市场的平稳运行,业内普遍认为其无论是砂石市场还是价格都较为稳定,有利于企业发展。此次浙江温州砂企的破产再次为行业敲响警钟,寒冬来临,砂石企业(尤其是民营砂石企业)应尽早准备好过冬的“现”,避免进入破产的危险局面。


 具体详情如下: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根据浙江泰顺农村商业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1月6日裁定受理浙江温州泰顺县存龙砂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10日指定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据了解,存龙砂石公司于2015年3月在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砂石加工、销售。目前该公司被爱企查标记为,营业执照吊销、经营异常、涉诉关心1个、自身风险17条等。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存龙砂石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 存龙砂石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雁荡西路100号和乐律师楼五楼,联系人:蔡张伦15858581378 翁凯宁13736712810)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存龙砂石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存龙砂石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在温州破产法庭第二审判庭(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9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存龙砂石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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