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团伙长江航道非法采砂获刑
2019-11-21 10:49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矿材网

?租下用货轮改装的采砂船,在长江航道非法采砂,现场运输、转卖,非法采砂近13万吨,案值415万余元。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以吴某等23人非法采矿罪、1人包庇罪提起公诉。近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处24名被告人一年三个月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


 据悉,该案是非法采砂入刑以来,武汉市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采砂案。


普通货轮改装成采砂船


 “轰隆、轰隆、轰隆……”2018年5月17日凌晨1时许,武汉二七长江大桥下,一阵不和谐的声音,划破江面的静谧。这阵不寻常的声响,引起巡逻的执法人员的警觉。他们靠近查看,发现一艘看似普通的大货轮,居然从船底伸出一根长长的吸砂管,正在进行非法采砂活动。


 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抓捕行动,将船上的高某、申某等6人抓获,现场查扣采砂船、运砂船各一艘,江砂1000余吨。


 随后,警方根据线索,又陆续抓获吴某桥、吴某龙等18名涉案人员。他们供认了非法采砂、过驳、购买江砂的犯罪事实。


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据供述,这个有组织、成规模的非法采砂团伙,形成于2018年4月。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杨某、张某提供采砂船采砂;吴某桥联系吊机船过驳江砂,并与章某共同负责联系江砂收购方;吴某龙、吴某才、周某分别出资2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付吊机船押金,参与股份分成;刘某、申某、徐某、高某等人驾驶各自的运砂船,将盗采的江砂运至下游的过驳处,由吊机船船主崔某、协助人员冯某,把江砂过驳到刘某等人的万吨级收砂船;高某辉负责记录采砂、过驳吨数及现场协调等。


 2018年5月3日至10日,上述人员先后六次在深夜至凌晨,出没在武汉市天兴洲附近江域,盗采江砂6万余吨。所得赃款由杨某等六名首要分子按约定分配。


 “采了几天砂后,杨某等几个股东觉得产量不够,又出资150万元,从南京租了一艘改装的采砂船,按每吨15元至18元向船老板支付租金。”吴某龙交代。5月10日至17日,该团伙又累计盗采江砂6万余吨。


24名涉案人员全部获刑


 今年1月,该案被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被告人杨某等23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在长江主航道非法采砂共计12.9万余吨,价值415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犯罪嫌疑人徐某林为帮助犯罪嫌疑人高某掩盖参与非法采砂的事实,谎称案发时是自己租赁了高某的运砂船,而非高某本人参与转运江砂,涉嫌包庇罪。


 近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判处24名被告人一年三个月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建议推进长江保护


 昨日,承办检察官介绍,目前,本案中已有9名被告人退回赃款,共计105万余元。江汉区法院将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款,并判决没收涉案的采砂船。


 另外,办理本案前,江汉区检察院已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长江沿线武汉段的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排查力度,建立健全的采砂监管体系。相关部门积极回应,函复当前已经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并会不断强化技术方面的监督能力。


 江汉区检察院表示,自2016年12月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该院已累计办理非法采矿一审公诉案件25件、122人,有力打击了长江沿线非法采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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