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根据《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城市规划局的行政职能,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配合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加挂市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市规划局。
市政府副市长陈伟杰,市政府秘书长陈才君、副秘书长陈华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吴松江及局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了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