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确定地热水资源税适用税率
2018-07-19 10:14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编辑:矿材网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发布了《关于新增和调整部分资源税应税品目及税率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该省将对地热水及矿泉水按省辖市8元/立方米、县(市)5元/立方米的税率从量计征资源税。取用地热水的单位和个人,仍按照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取水量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上一篇:湖北地质局加速“走出去”

下一篇:从地球过程到人地和谐 ——关于我国地球系统科学发展战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