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优先为地质勘查首位原则
2018-07-17 09:08 来源:中国矿业报 编辑:矿材网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现地质勘查与生态保护协调共赢的良好局面,黑龙江省地矿局近日印发《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绿色勘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推进绿色勘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等,为绿色勘查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十九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战略部署为指导,计划开展动员部署及项目试点(2018年3-12月)、项目示范及成效总结(2019年1-12月)、建章立制及全面推广(2020年1-12月)三个阶段工作,逐步探索出符合黑龙江省实际的绿色勘查管理制度、工作模式、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努力实现全局地质勘查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将生态保护优先作为实施地质勘查的首位原则,要求在地勘项目安排时坚守绿色勘查理念,严格有关环境保护、绿色勘查的要求和准入条件,在地勘工作的规划部署、项目立项、设计编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既要增加环保工作设计,做好环保工作方案,又要加强过程监管,严格工作成果验收,通过科学规划、严格实施、强化监督,建立起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的环境友好型地质勘查工作体系。同时,依托技术创新和调整应用先进工作手段方法等,最大限度降低或减轻地质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地质工作对生态环境扰动的可控制、可恢复、可接受。


 同时《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地质勘查环保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局业务主管部门、绿色勘查专题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及绿色勘查项目试点单位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落实项目试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将绿色勘查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地勘项目实施全过程,与项目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同考核,绿色勘查检查、验收结果将纳入局属地勘单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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