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整改、罚7.4万!江西永丰7家碳酸钙企业被环保督办!
2018-07-10 09:15 来源:粉体技术网 编辑:矿材网

 7月7日,江西吉安市人民政府公示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吉安市第二十六批信访件办理情况,其中第(五)项为:关于反映永丰县几十家碳酸纳米厂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详情如下:


1.JPG


关于反映永丰县几十家碳酸纳米钙厂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永丰县几十家碳酸纳米钙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二十六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72号)受理编号X360000201806260005),由永丰县委、县政府承办,2018年6月27日收到,7月2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据统计,永丰县实有碳酸钙企业37家,投诉人反映永丰县几十家碳酸纳米钙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要求解决。


四、调查核实情况


督办通知收悉后,永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6月28日成立了由分管工业、环保的县领导牵头,由永丰县工业园管委会、环保局、安监局、市监局、工信委组成的调查核实工作组,对信访件反映的永丰县7家碳酸纳米钙企业粉尘、噪声污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石灰石原材料、窑渣、谷壳灰、石灰渣等露天堆放,厂区地面扬尘大;


2、包装车间粉尘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


3、破碎车间、碳化车间等生产车间噪声较大。


通过调查,以上7家碳酸纳米钙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车间噪声较大的现象;有4家企业存在原材料或残渣露天堆放现象。


投诉件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属实,噪声污染问题待检测报告出来才能确定。该投诉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五、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立案处罚4家企业共计7.4万元。


整改措施:


1、其中一家企业因2018年6月10日被投诉,2018年6月17日已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待整改到位后再进行环保、安监监测。


2、对露天堆放石灰石原料、窑渣、谷壳灰等企业进行罚款,并要求所有原材料、废渣做到室内堆放;


3、对设备进行改造提升,车间内粉尘采取有效收集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4、采取隔音等措施减少车间噪音。


由于监测报告还未出来,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县环保局、安监局将根据检测结果再作下一步处理。


同时,永丰县将以这次信访投诉为契机,在督促7家碳酸纳米钙企业先行完成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碳酸钙企业进行全面整治,高标准、严要求,力争把永丰县的碳酸钙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过去的几十年,非金属矿山开采、粉体加工都过于粗放,虽然给当地甚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如今新时代的要求下,“资源浪费、粉尘满天飞、污染随处排”已经与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期望格格不入。环保、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才是企业要走也必须走之路。

上一篇: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受理举报3.8万件 问责4305人

下一篇:生态环境部:中国环保督查组受理有效举报38165件 问责4305人